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00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初、中級
核發機關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初級建議報考對象:
1.資訊或統計相關科系學生為主
2.建議應修過程式語言、應用統計、資料探勘等科目,並具備R、Python的基礎知識
中級建議報考資格(需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學畢業
2.具資料分析相關經驗1年(含)以上
3.具初級巨量資料分析師證書
- 就讀科系 :
如畢業程度說明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報名考試相關資訊官網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