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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心理師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一、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執業證書

原始序號
27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衛生福利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考(換)照資格

高考

  • 畢業程度 :
    碩士畢業
  • 就讀科系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須符合本考試應考資格所定條件,應考資格請查詢網址之說明。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具有就業執行職務之強效證明
相關法規
  • 心理師法第2條第2項
  • 心理師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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