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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防水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二、勞動部技術士證

原始序號
24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非具備,但該行業應置一定比率(人數)人員
考(換)照資格

丙級

  • 畢業程度 :
    國中畢業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5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皆可報檢。
  • 分為填縫系防水施工、水泥系防水施工、烘烤系防水施工、薄片系防水施工、塗膜系防水施工、瀝青油毛氈系熱工法防水施工。
  • 連結各職類報檢資格查詢系統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勞動部與內政部會銜訂定「營造業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之技術士種類比率或人數標準表」
相關法規
  • 營造業法第3條、第29條、第31條、第33條、第53條、第56條
  • 營造業專業工程特定施工項目應置之技術士種類比率或人數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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