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前往主要內容
:::

財產保險業務員

分類

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3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應成年。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須符合考試資格所訂條件,詳細應考資格請詳網頁說明。
  •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職務
相關法規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5條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