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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無人機操作證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88-90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交通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學習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6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

普通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

專業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體格檢查,依照普通小型車體格檢查標準
  •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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