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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考驗員 - 小型車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9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交通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核發機關
交通部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20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詳細應考資格依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職務
相關法規
  • 公路法第61條之1
  •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 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4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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