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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工程師

分類

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21-22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初級工程師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初級建議報考資格:
    1.理、工、醫、農、管理相關科系之大專三年級(含)以上者
    2.高中職畢業及具2年以上食品產業相關工作經驗者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報名考試相關資訊官網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
  • 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

研發工程師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研發級建議報考資格:
    1.持有保健食品初級工程之有效證書且具1年以上食品產製行銷相關工作經驗者。
    2.理、工、醫、農、管理相關科系大專畢業且具1年以上食品相關工作經驗者或碩士畢業(含)以上者
    3.非相關科系大專畢業且具2年以上食品產製行銷相關之工作經驗者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報名考試相關資訊官網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
  • 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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