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3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數位發展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初級
            
            
    
			
            
核發機關      
            
			
			數位發展部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初級建議報考對象(符合其中之一條件即可):
 1.大專或技職校院學生(含畢業生)
 2.具行動應用軟體企劃相關經驗
 ※以多媒體系及資通訊相關科系大三以上學生應考為佳。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相關法規
			
			
                
                - 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第1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