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前往主要內容
:::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7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核發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就讀科系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報考年齡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其他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一、領有機械、電機、電子工程等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者。
    二、領有機械停車設備裝修技術士證明文件者。
  •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職務
相關法規
  • 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15條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