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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裝置程式設計師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29-130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數位發展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Android-初、中級

核發機關
數位發展部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初級建議報考對象
    建議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專學生(含畢業生)
    2.具APP程式設計相關經驗者
    ※以資通訊相關科系大三以上學生應考為佳

    ●中級建議報考資格
    需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專或同等學歷畢業
    2.具APP程式設計相關經驗1年(含)以上
    3.具初級行動裝置程式設計師證書

    ●中級換照資格
    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申請人得檢具下列文件,向本部數位產業署申請換發,並以一次為限,換發之證明自原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五年:
    一、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原能力鑑定證明有效期間內接受與鑑定項目相關職類職業訓練,合計時數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相關法規
  • 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第12條。

iOS-初、中級

核發機關
數位發展部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初級建議報考對象
    建議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專學生(含畢業生)
    2.具APP程式設計相關經驗者
    ※以資通訊相關科系大三以上學生應考為佳

    ●中級建議報考資格
    需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專或同等學歷畢業
    2.具APP程式設計相關經驗1年(含)以上
    3.具初級行動裝置程式設計師證書

    ●中級換照資格
    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起一個月內,申請人得檢具下列文件,向本部數位產業署申請換發,並以一次為限,換發之證明自原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五年:
    一、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原能力鑑定證明有效期間內接受與鑑定項目相關職類職業訓練,合計時數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相關法規
  • 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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