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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瓦斯器具裝修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二、勞動部技術士證

原始序號
16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考(換)照資格

丙級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屬行政院所訂「技術上與公共安全有關事業機構應僱用技術士之業別及比率」
從業人員應具有技術士證資格
相關法規
  • 消防法第15條之1
  •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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