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23-24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規劃師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1.碩士在學生或以上學歷
2.大學與技職校院畢業
3.二專或五畢業且具備 LED或照明相關工作經驗至少達1年
4.具LED或照明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5.持有LED工程師基礎能力鑑定之有效證書者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LED照明工程師能力鑑定網站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
產品工程師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台灣區照明燈具輸出業同業公會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1.碩士在學生或以上學歷
2.大學與技職校院畢業
3.二專或五畢業且具備 LED或照明相關工作經驗至少達1年
4.具LED或照明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5.持有LED工程師基礎能力鑑定之有效證書者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LED照明工程師能力鑑定網站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