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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潛水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二、勞動部技術士證

原始序號
12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考(換)照資格

乙級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一)持有最近1年之醫院合格潛水體檢表正本。
    (二)取得下列體能項目證明之一:
    1.技能檢定職業潛水職類術科測試評鑑合格場地之國防部所屬機關(構)或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於學員訓練課程中,針對欲報考職業潛水職類乙級(人工調和混合氣潛水)技術士技能檢定者所辦理6分鐘內游泳200公尺測驗之測驗合格證明。
    2.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相關規定發給之救生員證書。
    (三)具有下列資格或證明之一:
    1.領有國外相當職業潛水乙級以上之執照,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得從事潛水作業者。
    2.具有職業潛水丙級技術士證,且參加國防部所屬機關(構)或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之職業潛水職類從業人員養成訓練人工調和混合氣潛水作業訓練,並領有結訓證書者。
  • 連結各職類報檢資格查詢系統

丙級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一)持有最近1年之醫院合格潛水體檢表正本。
    (二)取得下列體能、心肺復甦術項目證明之一:
    1.技能檢定職業潛水職類術科測試評鑑合格場地之國防部所屬機關(構)或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於學員訓練課程中,針對欲報考職業潛水職類丙級(水肺空氣潛水及水面供氣空氣潛水)技術士技能檢定者所辦理6分鐘內游泳200公尺及心肺復甦術測驗之測驗合格證明。
    2.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相關規定發給之救生員證書。
    (三)具有下列資格或證明之一:
    1.領有國外相當職業潛水丙級以上之執照,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得從事潛水作業者。
    2.參加國防部所屬機關(構)或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之職業潛水職類從業人員養成訓練水肺空氣潛水作業及水面供氣-空氣潛水作業訓練,並領有結訓證書者。
  • 連結各職類報檢資格查詢系統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從業人員得具有技術士證資格
相關法規
  •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第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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