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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

分類

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7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認證或認可之機關或公私立機構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相關法規
  • 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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