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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無人機操作證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88-90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交通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學習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6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
普通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
專業操作證
核發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8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體格檢查,依照普通小型車體格檢查標準
考照資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活動
相關法規
-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 民用航空法第99-10條、第99-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