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貳、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6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無須具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認同產業給予優先聘用或加薪)
委託公私立機構
臺灣化學工程學會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無限制
- 凡從事化工製程相關實務,及有意願進入化工相關產業為職志者,均歡迎報名參加。
台灣化學工程學會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企業承諾優先聘用獲證者或給予加薪
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