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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三、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所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5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核發機關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就讀科系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報考年齡 :
    詳其他資格條件
  • 其他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一、領有機械、電機、電子工程等技師證書。
    二、領有昇降機裝修技術士證明文件者。
  •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職務
相關法規
  •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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