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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分類

貳、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委託公私立機構核發之證照

原始序號
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內政部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委託公私立機構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考(換)照資格
  • 畢業程度 :
    無限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中華民國國民已成年者。
  • 其他資格條件 :
    參加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法規效用規範取得證照後才可以從事相關職務
相關法規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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