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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整合
 機電整合
		
			
            分類
			
			
            壹、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規核發之證照
            二、勞動部技術士證
			 
            
			
            原始序號
			
			48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經濟部能源署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證照效用
			
			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所必須具備
            
			
            考(換)照資格
			
			
            乙級
            
                - 畢業程度 :
 須符合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報檢資格其中一項所規定之學歷、持有技術士證、從事相關工作時間或訓練時數等條件。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無限制
- 其他資格條件 :
 須符合一般職類乙級技術士報檢資格1~12所列資格之一者,詳細報檢資格請查詢網頁說明。
連結各職類報檢資格查詢系統
            
丙級
            
                - 畢業程度 :
 國中畢業
- 就讀科系 :
 無限制
- 報考年齡 :
 年滿15歲
- 其他資格條件 :
 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皆可報檢。
連結各職類報檢資格查詢系統
            
 
            
			
            證照效用分析說明
			
			
從業人員得具有技術士證資格            
            
			
            相關法規
			
			
                
                - 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3條
- 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15條